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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通意外索偿

香港交通意外索償

在香港,因交通意外導致人身傷害而提出的民事索償(俗稱「追討賠償」),其實際案例與賠償金額主要源自律師行公開的案例摘要、司法機構的判案書、以及媒體對法庭判決的報導。這些公開資料揭示了索償的核心邏輯與金額範圍,但需注意,每宗案件的金額都取決於其獨特性,絕非固定不變。

以下將詳細闡述影響賠償的關鍵因素、提供近年(約2018年至2025年)的實例分析,並列出重要程序提醒。


一、決定賠償金額的五大核心因素

  1. 傷勢嚴重程度與永久性後遺症
    • 輕微傷勢:軟組織損傷(如扭傷、拉傷)、輕度頸椎揮鞭式損傷(whiplash),通常能完全康復。
    • 中度至嚴重傷勢:骨折(需手術及長期復健)、椎間盤突出、關節永久性活動能力受限。
    • 極嚴重傷勢:創傷性腦損傷、脊髓損傷導致癱瘓、多重骨折導致永久殘疾、容貌嚴重受損。
    • 醫療報告是量化傷勢的基石,而專科醫生(如骨科、神經科、復健科)及職業治療師的評估報告,對於證明傷勢的長期影響至關重要。
  2. 痛苦、折磨及喪失生活樂趣 (PSLA)
    • 這是賠償中最主觀但往往佔比最大的部分。法庭會參考過往案例,根據傷勢的性質、疼痛持續時間、對日常生活(如睡眠、家務、興趣、家庭關係)的干擾程度來評估。
    • 金額並非單純與病假日數掛鉤,但病假長短是衡量影響的重要指標。
  3. 收入損失
    • 過去收入損失:根據僱主證明和稅單,計算因傷休假期間的實際薪金損失(包括底薪、佣金、津貼及強積金供款損失)。
    • 未來收入損失 / 喪失賺取收入能力:若傷勢導致永久性傷殘、工作能力下降或需要轉職至低收入工作,這部分賠償可能非常可觀。計算會考慮原告的年齡、職業前景、傷殘百分比及預期工作年期。
  4. 特別損害賠償
    • 實報實銷的開支:醫療費(公立/私家醫院)、物理治療、購買藥物、輔助器具(如頸托、腰封)、往返覆診的交通費、因傷產生的額外家庭協助費用等。
    • 未來預計開支:預計所需的未來手術、長期復健、護理或家居改裝費用。
  5. 證據的完整性與說服力
    • 關鍵證據鏈:警方意外調查報告、現場照片、行車記錄儀(車Cam)片段、目擊者證供。
    • 医疗证据链:由急症室記錄開始,至主診醫生、專科醫生的連貫病歷及報告,證明傷勢與意外有直接因果關係。
    • 财务证据:稅單、薪金證明、強積金記錄、所有相關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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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近年真實案例分類詳解 (2018-2025)

以下案例整理自法律界公開資訊及判例摘要,金額均為和解或判決後的淨賠償額(部分案例已成功向責任方追討律師費)。

類別一:輕至中度傷勢(常見於乘客或行人)

  • 案例概述:的士乘客因追尾碰撞受傷,主要傷勢為頸部及腰部軟組織損傷(揮鞭式損傷),需接受數月物理治療,獲發數十日病假。
  • 賠償結果:經過律師協商,與對方保險公司達成和解,獲賠總額約 港幣26萬元
  • 明細分析
    • PSLA(痛苦及生活不便):約 港幣22.5萬元(佔比極高,反映非經濟損失的主觀價值)。
    • 過去收入損失:按病假及薪金計算。
    • 醫療及交通費:實報實銷。
    • 另加:成功向責任方追討本方律師費用。
  • 要點:此類傷勢雖非永久性,但對日常生活造成數月困擾,保險公司初期賠償方案往往偏低,經專業律師談判後金額可顯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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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二:司機輕傷(涉及較長病假)

  • 案例概述:一名燒焊工人駕駛私家車時,遭對面線車輛越線迎頭撞擊(車速不高)。事故導致其頸背疼痛,共獲發 71天 病假。
  • 賠償結果:在律師協助下入稟區域法院,最終獲判賠償約 港幣15萬元
  • 要點:保險公司最初可能僅願賠償數萬元。此案例顯示,即使傷勢不算嚴重,但較長的病假會直接影響收入損失的計算,透過法律程序爭取可獲得更合理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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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三:中度傷勢(顯著影響工作與生活)

  • 案例A (較高PSLA) :
    • 一名32歲男子被私家車撞倒,導致頸部、背部及肋骨多處受傷疼痛,病假長達 214天
    • 法庭評估其PSLA賠償約為 港幣40萬元,總賠償額遠高於此(加上收入損失等)。
  • 案例B (長病假案例) :
    • 一名34歲女性前座乘客因交通意外導致頸部及肩部扭傷,病假更長達 516天
    • 其PSLA評定約為 港幣30萬元
  • 分析:同屬頸背傷,賠償差異體現了法庭對傷痛持續時間、對個人生活及工作能力的具體影響的個別化評估,並非單純以病假日數作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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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四:較嚴重傷勢(骨折、長期後遺症)

  • 案例A (區域法院) :的士與電單車發生碰撞導致一方重傷,經審訊後法庭判決總賠償額約 港幣60萬元
  • 案例B (高等法院案例) :原告因交通意外遭受嚴重傷害,導致長期殘障。高等法院判決的賠償結構如下:
    • PSLA:港幣 35萬元
    • 過去收入損失:港幣 400,378元
    • 未來收入損失:港幣 324,000元
    • 其他(醫療、護理等費用):港幣 47,375元
    • 總賠償額:港幣 1,106,753元
  • 要點:案件嚴重性提升,賠償項目更複雜,尤其是對未來工作能力的量化評估成為重點。總額超過100萬港元屬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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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五:重傷或永久殘疾(高額賠償)

  • 賠償範圍:此類案件賠償總額可達 港幣100萬至200萬元以上,甚至更高。
  • 關鍵因素:若涉及年輕人、高收入專業人士(如醫生、律師、金融專才)、或需要終身護理及醫療的情況,賠償金額會幾何級數上升,因為未來數十年的收入損失和護理費用極其龐大。
  • 司法管轄:根據《高等法院條例》,申索金額超過 港幣300萬元 的人身傷害索償案件,必須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進行。高等法院的判例對下級法院具有指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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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賠償項目參考範圍(2025年大致估算)

賠償項目輕微傷勢中度傷勢嚴重 / 永久性傷勢
PSLA1萬 – 10萬 港元10萬 – 50萬 港元50萬港元以上,可達數百萬
過去收入損失按實際病假日薪計算按實際病假日薪計算按實際病假日薪計算
未来收入损失通常不適用或極少若工作能力永久下降,按比例計算按「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百分比、年齡、原收入計算,可達數十萬至數百萬
醫療/護理等費用實報實銷(通常較少)實報實銷 + 預計未來復健費實報實銷 + 龐大的未來醫療、護理、設備及家居改裝費
典型總額範圍10萬 – 30萬 港元30萬 – 100萬 港元100萬港元以上,無明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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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法律程序與實務提醒

  1. 保險公司的策略:保險公司為控制成本,初期提出的和解方案(「第一口價」)通常遠低於案件合理價值。缺乏法律代表的事主容易接受此低額賠償而放棄應有權利。經驗豐富的律師能根據判例和證據進行談判,往往可將賠償額提升 30% 至 100% 或更多
  2. 訴訟時效:根據《時效條例》(第347章),人身傷害索償的訴訟時限為意外發生日期起計3年內。必須在此期限前向法院正式入稟(發出傳訊令狀),否則可能永久喪失索償權。申請延長時限非常困難。
  3. TAVAS(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
    • 這是由政府提供的不論過失的經濟援助,旨在幫助傷者或死者家屬應付緊急需要。
    • 重要提示:申請TAVAS不影響你提起民事索償的權利。但必須注意,日後在民事索償中成功獲得的賠償款項內,需要扣除已領取的TAVAS援助金並歸還給政府。切勿誤以為這是「額外福利」。
  4. 尋求專業協助的步驟
    • 立即行動:意外後儘快諮詢專精於人身傷害索償(原告方) 的律師。大部分這類律師行提供免費初步評估
    • 律師的角色:他們會審閱你的證據、安排合適的醫學檢查以取得有力報告、參考最新近的法庭判例來估算你的案件價值,並代表你與保險公司周旋或進行訴訟。
    • 费用安排:此類案件普遍採用「按條件收費」「損害賠償收費」 安排,即「不成功,不收費」(通常指在扣除律師成功費用後,客戶最終獲得的賠償淨額為正數)。具體條款需在委託前與律師行書面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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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以上內容僅為基於公開資訊的一般性分析與參考,並非法律意見。每宗交通意外索償案件均獨一無二,賠償金額須根據具體證據和法律評估而定。如需就個人情況獲得法律意見,請務必諮詢合資格的執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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